关注第25届风筝盛会
叙述:孙立荣 整理:贾虎
1981年秋天,我们潍坊市工艺美术研究所接到轻工业部的通知。说第一次全国风筝比赛定于1982年4月在天津举行。通知还附着评比细则。轻工业部除要求我们参加比赛以外,还征求对评比细则的意见。
工艺美术研究所对这次全国风筝比赛和这个评比细则很重视,根据要求我们立即着手工作。
当时我作为工艺美术研究所的所长,经过对评比细则仔细考虑后,便找来设计组的周洪刚、徐艺秋、庄道修和风筝生产车间的孙永春等人讨论,并作了修改。评比细则规定分扎、糊、画、放四个项目比赛,原定扎工50分,放飞20分,画工15分, 糊工15分。我们认为风筝首先是一幅美丽的图画,应以画工为主,扎什么风筝先画风筝草图,扎制成型后根据需要画内容,必须有绘画基础。这个原则确定后,我让周洪刚、徐艺秋、庄道修3人按照风筝的大小尺寸、画工的色彩、扎工的简繁和组织结构等几个方面作了详细计算,我将这个细则改为画工40分,扎工25分,放飞20分,糊工15分。呈报轻工业部以后,基本未动就被批准了,正式定为风筝评比质量标准(细则),成为中国第一个风筝评比细则。在天津的这次全国风筝比赛中,评委就是按照这个标准打的分。潍坊国际风筝会放飞评比,起初也是用的这个标准,后来又根据风筝的不同情况略有修改。
为了大力宣扬潍坊风筝的优势,我们根据通知精神积极做好参赛准备,首先聘请老艺人扎画优质风筝。陈寿荣是潍坊籍画家,画风筝有名,在青岛二中教美术。我得知他病休在家,就到青岛找他,请他回潍坊画风筝,聘他为研究所顾问,他同意了。我们为他买了三间住房,重新翻修一新,每月付他500元生活补贴。又从潍坊机械厂借来张鹏云、于成吉,从潍坊化工厂借来韩福龄,从潍坊织布厂借来唐延寿,从城里水巷子街借来丁筱芳。他们都是风筝艺人。加上本所的周洪刚和孙永春、孙锡起父子,共9人组成专业参赛风筝组。根据比赛条件,我作出了生产计划和具体要求。
轻工业部通知规定, 参赛风筝必须有国家注册的商标,否则不能参加评选。研究所设计组的王怀信设计了一个漂亮的蝴蝶,定为“蝴蝶牌”潍坊风筝。随后,我又与周洪刚带着这个商标去北京, 到商业部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册, 半个月后就被批准了,潍坊风筝正式有了“蝴蝶牌”商标。
1982年4月在天津举行的这次全国风筝比赛,潍坊市第二轻工业局党委书记丁少清极为重视,为这次去天津专门从地毯厂借来一辆面包车,代表队临行前,他又作了具体交待。这是首次出征比赛,由我带队,任代表队队长,陈寿荣、周洪刚、丁筱芳任副队长,队员为孙永春、孙锡起、韩福龄、张鹏云,共8人,带20只风筝,一道前往。
全国参赛的有北京、天津、河北、陕西和南通、潍坊6个省市的风筝队。评委会共7人组成。评委主任是轻工业部的,姓王;北京工艺美术厂和天津二轻局各一人任副主任;其他代表队各出一人任委员,潍坊出的评委是丁筱芳。
放飞比赛在天津飞机场举行。当时正有大风,北京放的“蜈蚣”很快被风吹折,落在地上。潍坊代表队周洪刚带领潍坊风筝艺人在机场跑道上拉出潍坊最有代表性的50米长的巨型“龙头蜈蚣”,不受大风影响,扶摇直上,翱翔在空中稳风不动,在场的人无不震撼,拍手叫好,评委们也给予很高的评价。摄影师们举着相机来回跑动,记录下了“龙头蜈蚣”腾飞的动人情景。因受天气影响,只放飞半天,评审一天半。评委按照扎、糊、画、放四项内容评审打分。第三天下午, 轻工业部的同志公布评比结果:天津第一名,潍坊第二名,北京第三名。 大家都议论纷纷:潍坊的 “龙头蜈蚣”、“仙鹤童子”、“荷花瓶”均获单项一等奖,“小蜈蚣”被评为优秀创作奖,从得奖数来看潍坊的分数应为最高,怎么得了第二名?我即找评委会,找到轻工业部的那位王主任提出这个问题。他说:“老孙呀,你就别计较了,投的票已送到北京封存起来了。得分情况你们也别问了, 你们仅比天津差0.8分。天津是东道主,为这次比赛做了大量工作,联系放飞场地,安排食宿、娱乐,配备了汽车, 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谅解吧!”又说:“请你们把风筝准备好,去北京展览,食宿由轻工业部负责安排。”会上还邀请潍坊陈寿荣当场作画表演。所以,有的风筝队就说,潍坊是屈居第二。
会后,只我们潍坊一家到北京展览,在轻工业部招待所展览三天,在天安门广场放飞两天。在京展览放飞期间,参观的人们络绎不绝,观众齐声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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